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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16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发布时间:2016-11-01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镇江市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6-2020)》,市政府同意由市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委、规划局联合编制印发《镇江市2016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2016年11月1日

 

镇江市2016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一、为加强住房建设的调控和指导,深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好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相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地保障我市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切实落实好《镇江市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6-2020)》,特制定本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二、本计划是《镇江市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6-2020)》的年度安排,是镇江市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结构、用地安排、住房发展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在本计划的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计划,应与本计划相协调。本计划的规划区为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适用年限为2016年。

三、年度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

进一步调整住房政策与住房供应结构,抓好住房存量管理与租赁市场管理,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住房保障与商品住宅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四、年度住房建设总量

2016年,建设商品住房1.5万套,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

五、年度住房建设分区安排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计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

1.将北部滨水区、南徐新城片区和官塘片区、丹徒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我市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

2.为缓解老城区内住房供应压力,规划期内应在新、老城区结合部,重点建设一批适应中等偏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六、年度住房用地需求量

2016年,住房用地总需求量为1059.2亩。

七、积极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适当提高住房建设水平;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进一步加强土地整备工作,盘活存量土地,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严格闲置土地处置,积极稳妥的消化存量土地资源。

八、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促进存量土地利用

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加大各类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按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采取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现状公开出让、依法收回并纳入土地储备、安排临时使用等各类办法,对闲置土地积极予以盘活,保障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九、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建立住房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关规定,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行为。

十—、加强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住房存量市场发展

完善新建商品住房、保障住房以及各类存量住房在内的住房市场体系,加强房屋租赁市场建设和管理,加强住房供应结构研究,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和产品供给结构,促进存量住房的供应,充分发挥存量住房在稳定市场中的积极作用。

十二、建立计划执行的动态调整机制

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和政府工作以及拆迁过程中保障民生、市场配置等需求,对计划作出调整,住房建设年度目标所确定的指标,可跨年度使用或在年际之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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